试论风景名胜区的开发与保护
余燕
(安徽工业
经济职业技术,合肥230051)
摘要:风景名胜区是当地旅游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它的开发与规划是否科学、摘要:
保护是否得当,都将影响到当地旅游业的兴衰存亡。本文分析了风景名胜区开发与保护中存在的
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对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关键词:关键词:风景名胜区;开发;保护
引言
风景名胜区是当地旅游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它的开发与规划是否科学、保护是否得当,都将影响到当地旅游业的兴衰存亡。风景名胜区开发规划是以经济效益为根本目的,但要兼顾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才能使旅游资源在科学的指引下,有序的进行开发利用。
1风景名胜区概述风景名胜区概述
1.1风景名胜区的概念
国家风景名胜区是以具有科学、美学价值的自然景观为基础,自然与文化融为一体,主要满足人对大自然精神文化与科教活动需求的地域空间综合体。无论是天下名山,或是国家公园和自然文化遗产,主要是满足人类在不同发展阶段对大自然精神文化和科教活动的需求,是人与自然精神往来的理想场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风景名胜区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和作用越来越大,对地方经济的拉动作用越来越强,与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同时,对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地方的知名度也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1.2我国的风景名胜区我国的
目前,我国已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77个,而且其中有一部分已经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双遗产名单,在国际上有很高的知名度,每年到景区游客人
数以30%的速度递增。风景名胜区正面临着两大浪潮的考验。一是旅游的浪潮。我国每年外出旅游人数增长幅度在30%左右,去年的旅游人数超过了10亿,而且旅游目的地绝大部分是风景名胜区,177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是10亿旅游大潮的主要载体;二是城市化的浪潮。随着我国城市化的高速发展,每年大约有1500万农民移居到城市,城市向各个方面快速扩张。所以,在这两大浪潮的夹击之下,我们要十分注意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切实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的要求,为实现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1]。
2风景名胜区的开发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2.1风景名胜区开发与规划不当
在风景名胜区开发的经济活动中,规划不当也会破坏生态平衡,影响景观,失去旅游资源特色。有的风景名山已经明显的出现了“城市化”倾向,如庐山上面的休养所、疗养院、招待所、办公楼等建筑已遍地覆盖,俨然一座“山城”。云南大理古城是我国保护较好的古城,系国家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在旅游开发建设中,片面考虑古城原石板地面不利于旅游车行驶,将石板拆毁换为柏油路,与古城风貌格格不入,破坏了古城的特色。又如不少风景区建设,就地采石,结果风景区建好了,却留下了裸露石场的伤痕景观,破坏了景观的完整性。
2.2工程建设对风景名胜区自然的破坏
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有旅游价值的文物古迹比比皆是,这是古人留下的一份宝贵遗产。但是,由于无知,直接拆毁,占用文物古迹情况严重。如我国的古城墙,除西安及少数地方有完好的城墙,其它各地的城墙,包括北京的大部分城墙都被拆毁。在风景区,工程建设不当,破坏了风景区的周围景观的和谐及古建筑风格意境。如苏州的拙政园,周围盖了6个工厂、烟囱、水塔、高楼等建筑挡住了人们的视线,站在园内已不能见到雄伟挺立的北寺塔,破坏了风景区的自然美。城市建设中的“三元”(无规划、无计划、无
设计)“三乱”,(乱分地、乱选址、乱建造),对文物古迹及环境破坏更为严重。北京的古城墙在旧城改造时,已拆除殆尽,据统计,目前北京被直接称为胡同的街巷已从3200条减少到990
条。而面临2008年
奥运会的北京,危房改造,城市规划,众多拥有文化内涵。维系承载北京历史的四合院,胡同又是前途未卜。南京市政府为解决交通问题,在1995年对中山北路、中华路等主要道路拓宽的工程中,意味着要砍掉数百棵法国梧桐树,这些树已经生长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仍然在建设中被砍去。[3]
2.3旅游区发展工业带来污染
在旅游城市,若发展带污染性的工业,将给城市带来空气、水体污染。空气的污染将导致酸雨的产生从而损坏风景名胜区。如北京故宫、天坛等处的汉白玉浮雕、铜制品等现在受到酸雨的威胁。西安市是一座中国古代风貌保持最好的城市,古老的城墙、鼓楼、大雁塔、秦始皇兵马俑等吸引着中外游客。然而,西安正在发展的国防工业、飞机工业和纺织工业对该市的污染,将会加速侵蚀毫无保护措施的历史古迹。
2.4管理部门监管不力管理部门监管不
风景名胜区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满足社会文化需要的社会公共物品,风景区资源满足了公共需要,它的存在成为一种公共利益,需要由代表公共利益的国家对其进行管理。据近期抽查,至今仍有部分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尚未建立管理机构,这些风景名胜区主要是县或县级以下政府管理,风景名胜区资源非常好,但管理机构设置不到位,或建而未管,形同虚设;有的风景名胜区管理仍然存在一山多治、地域分割、部门分割,未能实行统一管理;有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政企不分,以企代政或以政代企。有的风景名胜区由企业垄断经营,风景名胜区管理和门票由旅游集团公司全面负责。有的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开发建设、管理等政出多门,管理无序。有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混杂,职责不清,难以有效履行风景名胜区资源利用和保护监管的行政管理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风景名胜资源属国家所有”,“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建设部在对四川省风景名胜区出让、转让经营权问题的复函中也明确要求任何地区、部门都没有将“风景名胜区的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整体或部分出让、转让给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但一些地方以招商引资为名,将风景名胜区景点行政管理权或门票收益权转让给企业。近些年来,我国大多数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每年递增20%到40%,而且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