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有新的见解或创新性成果等做出评价。从论文来看学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程度。二、成绩评定采用结构评分法,即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分别给分(以百分计),评阅教师得分乘以20%加上指导教师得分乘以20%加上答辩委员会得分乘以60%即综合成绩。评估等级按优、良、中、差划分,优90-100分;良76-89分;中60-75分;差60分以下。三、评分由专业教研室或院组织专门评分小组(不少于5人),根据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意见决定每个学生的分数,在有争议时,应由答辩委员会进行表决。四、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各院应于6月20日前向教务处推荐优秀论文以汇编成册,推荐的篇数为按当年毕业生人数的1.5%篇。五、各院亦可根据本专业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具有自己特色的内容。须报教务处备案。六、书写格式要求:1、目录;2、内容提要须书写200左右汉字,开题报告(文科除外)的内容要根据不同专业的课题任务要求,阐述查阅文献、文案论证、解题思路、工作步骤等;3、正文(含引言、结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