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司法改革的新举措。
自1999年开始经美国国会司法委员会批准数码录音成为法庭正式诉讼纪录的一部分。
最初的5个试点法院是内布拉斯加州和宾夕法尼亚州东区的联邦地区法院以及北卡罗莱纳州东区、阿拉巴马州北部地区和缅因州的美国破产法院。
数码录音最初在破产法院和地区法院地使用这里的法官解决大部分诉讼案件。
与数码录音一样法院听证的计算机磁盘也被授权可以26美元的价格出售但购买者必须亲自到法院购买。
而试点项目中因特网接入9个试点法院相同的内容只须耗资16美分———8美分为访问网站费用、8美分选择具体资料。
2009年1月司法会议的执行委员会批准的数码录音试点在扩大。
如果收费不会被废除美国法院行政办公室将确定适当的费用17。
2009年4月中旬在美国法院行政办公室宣布了一个试点项目使审判程序的数字录音在网上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扩大2009年年底试点的范围从5个联邦法院扩展到9个。
美国联邦权利申诉法院、3个联邦破产法院———分别位于佛罗里达中区、纽约东区和罗得岛———被添加到项目中。
罗得岛州已经提供了在线录音其他三个法院正在执行。
人们可以通过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PACER获取这些音频到2009年4月超过950000用户获得了上述法院的音频文件。
俄亥俄州最高法院自2004年以来就将口头辩论录像档案上网。
州最高法院的口头辩论的现场录像不仅向网站提供而且还提供给全州有线电视广播。
俄亥俄州是美国将法庭口头辩论现场直播的第一个州。
随着重新设计的网站在2009年4月推出su-premecourtohiogov俄亥俄州最高法院的口头辩论的录音数据可以免费通过流行的音频和音乐门户播客iTunes获得。
今天俄亥俄州的审判和上诉法院将视频和音频放在因特网上提供给市民查阅的范围正在进一步扩大17。
四、美国经验对于中国数字化法院建设的启示信息技术革新把世界推入一个民主媒体时代。
在这样一个时代人们可以不受以往的时间和地理限制而获取新闻和信息33。
美国法院的公开在新技术条件下经历了“被迫”变革的结果。
从传统上只承认“文件性的材料”到近20年来法院电子记录公开直至上网和录音录像公开直至上网体现了“立法总是落后于技术发展与制度演进的规律在电子政府领域再一次得到了证明”6P4。
2010年1月21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发表讲话提出了“互联网自由”的概念宣布将把增进“连接自由”作为一项基本外交目标19。
可以想象在“互联网自由”和公民对法院信息的“连接自由”的理念之下美国法院的数字化管理的水平和通过网络公开审判信息的程度都会越来越高。
近年来我国法院数字化建设在各地得到实行。
以最高法院为例2003年中国法院网承接了最高人民法院库存档案数字化处理工作经过三年半的努力使建国以来的每一份档案都可以通过信息网络轻松检索调阅20。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及工作人员在没有得到任何培训的情况下均可以轻松使用、查询。
到2007年为止的五年内中国法院网不仅为全国近200家法院和相关单位建立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