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指导学生数不宜超过10名。
一般应在第七学期末对每个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系主任审核签名下达,以后不得擅自更改。
各系要分专业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呈报表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七条 组织并检查落实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如有必要,各系可成立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讨论、协调、处理指导工作中各种问题,保证工作进度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必须要求学生在指导教师提出的指导性工作计划及进度的基础上,拟定详细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表,并经常进行检查,保证如期完成。
第二十八条 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均需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封面和纸张格式,完成后应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成绩评定表装订在前面,交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将全部学生完成的资料整理成套,存放系资料室,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可长期保存,供师生参考。
第二十九条 以专业为单位写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于每年九月开学后两周内上报教务处。
第五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及成绩评定 第三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于答辩前一周统一收齐交专业答辩委员会,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阶段。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须对学生逐个进行公开答辩。
第三十一条 各系在系主任领导下,按专业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一名,由副教授以上教师担任。
委员会成员一般以5-7人为宜,委员必须具有讲师(或相应职务)以上教师担任。
各答辩委员会设专职秘书一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协助委员会处理日常工作。
答辩委员会组成由系主任审核后,最迟于答辩前一个月送教务处,经主管校长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二条 各毕业班班级数或人数较多时,在专业答辩委员会下面可设若干答辩小组,具体主持本专业学生的答辩工作。
答辩小组设组长一名,组员应不少于5人。
组长应是答辩委员会成员,组员可以不全是答辩委员会委员。
每答辩小组设一答辩考场,答辩小组设秘书一人,负责答辩记录及答辩小组讨论会议记录。
第三十三条 在校外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可以聘请校外专家为答辩委员会成员或答辩小组成员,但均须符合相应职务条件。
答辩委员会必须有校内教师参加,并担任正或副 主任。
第三十四条 答辩委员会组织本专业的答辩工作,统一答辩的方式、程序和要求,掌握评分标准,严格评定成绩。
第三十五条 答辩委员会在收到全套完成并有指导教师的评语及初评成绩的毕业设计(论文)时,应指定1名答辩小组成员作为评阅人,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评审,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中写出评阅意见及评阅成绩,交答辩委员会。
评阅人一般作为答辩的主提问人,至少准备三个问题。
第三十六条 答辩前一周,答辩委员会应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姓名等安排一览表。
第三十七条 答辩开始时,由答辩委员会(或小组)秘书宣布答辩人姓名及题目名称。
答辩学生首先报告毕业设计(论文)主要成果,时间不超过15分钟。
然后由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指导教师不得为被指导学生提示。
第三十八条 答辩全部结束后,各答辩小组须讨论决定每个学生的答辩成绩,按五级计分评定,并记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中。
第三十九条 各答辩委员会应专门召开会议,根据指导教师初评成绩、评阅教师的评阅成绩、答辩成绩,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综合考虑,讨论决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取五级计分评定。
具体评定时,可以采用每位成员按百分制无记名评分,然后取平均值,再折算为五级计分评定。
如果人数较多,设有若干答辩小组的,也可由答辩委员会委托各小组按以上方法初定成绩,最后交答辩委员会审定,最终确定评分。
答辩委员会最后写出评语连同成绩填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中。
由答辩委员会及时向学生宣布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
在宣布后应交系领导小组(如未设领导小组,则交系主管教学主任)审核,如有异议,可返回答辩委员会复议,如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则报主管校长裁决。
第四十条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综合考虑: (一)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情况;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包括论述是否正确,设计是否合理,计算或试验结果是否正确,图纸及文件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文字表达是否通顺,设计(论文)的实用性和创造性如何; (三)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工作态度、独立工作能力、科学创新精神; (四)答辩的自述质量及回答问题的正确程度。
以上第一、二项共占70,第三项占10,第四项占20。
此比例供评定时参考。
(继续教育学院需答辩的,参考此比例评定,不答辩的比例为第一、二项占80,第三项占20) 第四十一条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本着严格要求、实事求是的原则公正评定,各等级的参考标准如下: (一)优秀:全面独立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工作积极认真,设计(论文)质量高,并有一定创见,答辩正确无误; (二)良好:全面独立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工作态度认真,设计(论文)质量较好,答辩正确; (三)中等: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工作态度较好,设计(论文)质量尚好, 但有某些小错误,答辩时有些问题需经启发方能回答; (四)及格: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工作态度尚好,设计(论文)质量一般,无原则性错误,答辩基本正确; (五)不及格:未能完成全部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或有三分之一时间未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工作不认真,设计(论文)质量差,有较大原则性错误,答辩有较多概念性错误。
第四十二条 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请人(或机构)代做或购买他人(或机构)成果者,按代考处理。
第四十三条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未加注明引用、抄袭他人成果等,一经发现,经院系答辩委员会确认属于剽窃行为者,取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取消其学位资格(毕业前)或吊销其学位证书(毕业后)。
第四十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优秀与良好的比例应一般分别控制在20和30以内。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经费由学校按标准和学生数统一拨到各系(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凡结合生产实际或科研项目的课题,应从其项目中尽可能取得部分经费支持。
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所需的文具纸张等费用自理。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二: 五邑大学 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 本科生毕业论文是学生在毕业前提交的一份具有一定科研价值和实用价值的学术论文。
它是本科学生开始从事工程设计、科学实验和科学研究的初步尝试,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所取得成果的科学表述,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毕业论文撰写是本科生培养过程的基本训练之一,其撰写应符合国家及各专业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符合汉语语法规范。
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严格把关。
1.论文结构及要求 论文包括题目、中文摘要、外文摘要、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和附录等几部分。
1.1 题目 题目应恰当、准确地反映本课题的研究内容。
论文题目不应超过25字,不得使用标点符号,不设副标题。
1.2 摘要与关键词 1.2.1 摘要 摘要应扼要叙述本论文的主要内容、特点,文字要精炼,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应包括本论文的主要成果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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