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里看花;而老师教,一片瞪明。一路通透下去,只是依然担心:十八天能否将Core Java讲完。
2004-8-19 星期四 晴
对象和类(上)
1. 封装、多态、和继承
答:1) 封装
a. 把数据和行为结合在一个包中,并对对象的使用者隐藏数据的实现过程。对象中的数据称为对象的实例字段(instance field), 操作数据的函数和过程称为对象的方法(method)。一个特定对象就是类在实例字段上有着特定值的某个实例。
b. 实现封装的关键在于绝不让方法直接访问其他类的实例字段。
2) 继承
a. 在现有类的基础上构建新的类。当继承一个现有类时,就重用(继承)了那个类的方法和字段,同时,还可以向新类中增添新的方法和字段。
b. 在通过扩展超类来定义子类时,只需要说明子类和超类的区别就行。所以在
设计类时,把最通用的方法放在超类中,把更专门的方法放在子类中。
3) 多态(polymorphism)
一个对象变量可以指向多种实际类型的现象。
2. 类和对象
答:1) 类:数据类型/元数据的抽象;
2) 对象:类的实例(instance of)。
3. 方法定义
答:1) 格式
([argument_list>])[throws ]{}
例如:public String getName(){ return name; }
2) 当没有返回值时,返回类型必须被定义为void;
3) 构造方法没有返回类型。
4. 参数传递
答:Java语言总是使用传值调用。这意味着方法得到的只是所有参数值的拷贝。因此,方法不能修改传递给它的任何参数变量的内容。
5. this
答:1) this是个隐式参数,代表被构造的对象;
2) 如果构造器的第一个语句具有形式this(...),那么这个构造器将调用同一类中的其他构造器。
6. 封装的特点
答:1) 使具体实现不可视;
2) 对所有的用户统一接口;
3) 增强可维护性。
7. 方法重载
答:1) 方法名相同;
2) 参数必须不同;
3) 返回类型可以不同;
2004-8-20 星期五 晴
对象和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