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吗? (即 30%现金,其余以股权出资) 2. 已经在中国设立了一家投资性公司的外商是否还可以在同行业内再设立一家投资性公 司? (即外商可以在同行业设立两家投资性公司吗?) 恳盼您的答复,多谢!
norton 2011-05-06 回答: 回答:
欢迎来访! 1. 根据商务部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外国投资者必 须“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或其在中国境内获得的人民币利润或因转股、清算等活动获得的人 民币合法收益作为起向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因此外商无法以其持有的境内公司的 股权作为向拟设投资性公司的出资。 2. 对于同一外商在同一领域设立多家投资性公司, 现行法律法规尚无禁止性规定, 具体情况 可进一步请咨询相关主管商务部门。
工作人员您好!现有内资房地产公司,目前开发两个项目,两个项目相距150公里,均未开 发完毕。有一港资公司,欲入股增资该内资房地产公司,港资公司入股增资后,该内资房地 产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请问,变更后的中外合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是否可以同时体 现已开发的两个项目?类似的变更,商务部有无特殊要求?烦请详细答复,不胜感激。
栖云 2011-04-20 回答: 回答:
欢迎来访! 根据商资函[2008]23号文《商务部关于做好外商投资房地产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外商投资 房地产设立(增资)的公司符合需项目
公司原则,投资(包括增资)仅限于经批准的单一房 地产项目。因此,允许外商投资的只是经批准的单一房地产项目。
作人员您好!想请教一下,中外合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是否需要到商务部备案,烦 请答复,谢谢
栖云 2011-03-31 回答: 回答:
欢迎来访! 依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 目录》 (2007年修订)的规定,房地产业,包括土地成片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高档宾馆、
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 公司属于限制类项目,被投资公司经营范围涉及限制类领域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 设立的公司变更经营范围, 涉及限制类领域的应按照本规定第九条、 第十条规定的
程序办理, 并向其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老师您好,我方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找到外方愿意为我方增资,增资后外方比例占总股份比例约 为20%,总注册资本约为1亿人民币。请问: 1.是否要到国家商务部来先行审批 2.是否需要像合资企业一样要提交一份中方和外方之间的合资合同? 3.是否按照《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来提交文件? 谢谢!
conmanship 2011-03-28 回答: 回答:
欢迎来访! 您以上的问题都是肯定回答。具体请参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请问: 1、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内公司合资成立公司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两个外资企业合资成 立新公司呢?依据是什么? 2、外方可以只以专利权出资与中方公司合资吗?以专利权出资最多能占多大比例? 3、一个公司要设立外商投资生产性企业,同时要经营很多类型进出口业务和分销业务,那 该公司该如何报材料?按哪种类型的企业报材料?
yegubai 2011-02-17 回答: 回答:
欢迎来访! 1、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内公司合资成立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没有内资注入的公司属于外商 独资企业。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资企业法》及其细则。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外国合营者以 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作为出资,应当提交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的有关资料,包括专利 证书或者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制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特性、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与 中国合营者签订的作价协议等有关文件,作为合营合同的附件。 3、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