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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氏义庄与宋代范氏家族的发展(5)

2009-1-16 22:06:00不详 【字体:

管理上日趋严密。 

再次,义庄规矩得到了宋朝官府的支持,从而具有了政治上的保障。治平元年(1064年),范纯仁上书朝廷,述说在义庄的管理中,“今诸房子弟有不尊规矩之人,州县既无敕条,本家难为伸理,五七年间渐至废坏,遂使子孙饥寒无依”,并因此而要求“朝廷特降指挥下苏州,应系诸房子弟,有违犯规矩之人,许令官司受理”。这一要求得到了朝廷的批准。从此,义庄规矩以朝廷指挥作尚方宝剑,获得了政治上的保障。范氏子孙将其

刻石于天平山白云寺范仲淹祠堂之侧,“子子孙孙遵承勿替”[16](P1160) 。 

在两宋之际的宋金战争中,范氏义庄受到了战乱的冲击。政局稳定以后,义庄已经是“虽田亩仅存,而庄宅焚毁,寄廪坟寺,迁寓民舍,蠹弊百出,尽失初意”[17](P1165) 。战乱不仅破坏了义庄的一些基础设施,而且也使义庄规矩受到了冲击,制度不能得到较好地执行,从而使义庄日益向着崩溃的方向发展。楼钥《范氏复义宅记》对这一情况做了如下叙述: 



中更兵毁,族党星散。故基榛芜,编民豪据为居宇,为场圃。僦直无几,甚失遗意。粟无所储,寓于天平山坟寺,倍有往来给散之劳。寻复圮废,改置城中,反寄他舍,病此久矣。[15](P1171)  



看来范氏义庄的庄宅不仅受到破坏,而且为他人所占,仅能收取微乎其微的一点租金。尽管田亩尚存,但已失去了各种配套设施,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针对这种情况,范氏子孙尤其是文正位有官职的子孙,力图加以重建。官至奉议郎的范公武,“念此有年,赍志而殁”。其子范良器、范之柔兄弟“慨然自任,思图其新”。庆元二年(1196年),他们正式开始了义庄的恢复重建工作。他们所做的第一步,首先是“历告居民,尽除僦直,约期而遣之”。但这一步并不容易,因为有许多“不服者”不愿迁出,范氏兄弟不得不“诉于郡、于监司,以至上达台省”。由于提刑何异、太守郑若容“咸义此举,力为主张”,才使得范氏能够悉得故地。范良器兄弟所做的第二步,就是“首捐私帑,缭以垣墙;创建一堂,仍扁‘岁寒’,以祠文正;结屋十楹,以处贫族;就立新仓,寖复旧观”[15](P1171) 。这样一来,义庄的硬件建设便得以重新恢复。接下来便是制度建设问题,所以范良器兄弟所做的第三步,便是“参定约束,加备于前”[17](1165) ,范良器还“亲掌出纳一年,以为后式”[15](1171) 。他们还“经本州镂给板牍,揭示义宅”。尽管如此,时任左司谏的范之柔还不放心,又学范纯仁的做法,上奏朝廷,要求“特颂睿旨札下平江府”,保证新规旧约的执行。这一要求也得到了朝廷的批准。 

庆元二年(1196年)以来范良器、范之柔兄弟对义庄的重建,在范氏义庄发展史上意义重大。它表明义庄经受住了社会动荡的考验,也表明范氏家族的核心势力仍出自范仲淹一系(即文正位,范良器兄弟为范纯佑后代)。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南宋时期范氏义庄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的不断提高。除了范之柔上奏获准,义庄规矩的执行重新获得政治保障以外,南宋朝野人士还对范氏义庄给予了各种各样的特殊关照。其中最主要的表现,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官府对义庄赋役的与免。在嘉定三年(1210年)范之柔主持的《续定规矩》中,曾提到“义庄及白云功德寺差役并应干非泛科敷并蒙官司蠲免”问题。嘉熙四年(1240年),提领浙西和籴所认为“范文正公义庄乃风化之所关”,理应“与免科籴”,因此免除吴县、长洲县范氏义庄劝米共计九百七十三石六斗二升。[18](PP1086-1087) 可见,义庄在经济上享有赋役与免的特权,逐渐成为宋朝政府统治下的经济特区。 

二是地方官对范氏的优崇。南宋时期,范仲淹作为家乡的先贤,成为地方官员进行社会教化的楷模。因此,历任地方官无不对范氏家族和范氏义庄另眼相觑,多加优崇。咸淳十年(1274年),平江府知府潜说友有感于本府未有范文正公专祠,乃“事关风化”的要事,因此不顾财力“窘乏”,于范氏义庄之东建筑范仲淹祠堂。在建成了“为屋六十楹”的大祠堂之后,又“拨没官田土,拘收租米,充春秋二祀之费”。在范氏义庄附近建立的官方范仲淹祠堂,对提高范氏家族和范氏义庄的政治地位,无疑是有极大帮助的。祠堂“春秋二祀,太守率其属亲莅”[19](pp1087-1088) ,可见,祠堂祭祀的仪式、规格,是很不一般的。 

三是名人的宣传。由于范氏义庄的收族作用明显,逐渐受到了理学家们重视。许多知名人士纷纷撰文,对义庄加以宣传和褒奖。如刘清之“尝序范仲淹《义庄规矩》,劝大家族众者随力行之”[20](p12957) 。流传至今的此类文章,北宋时仅有钱公辅《义田记》一文,南宋时则有楼钥《范氏复义宅记》、孙应时《范氏义庄题名》、刘榘《范氏义庄申严规式记》等文。此类文章的逐渐增多,无疑促进了范氏义庄知名度的不断扩大,许多宗族纷纷效法范仲淹的做法,创建义庄,并借鉴范氏义庄的管理经验。范氏义庄逐渐成为宗族义庄建设的楷模。 

通过南宋朝野人士对义庄的各种特殊关照,范氏义庄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得以不断提高。这既是义庄发展的表现,又反过来对义庄的稳定发展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 

范氏义庄在两宋200余年的发展,尽管曲曲折折,并非一帆风顺,但毕竟逐渐稳定下来,在宋代的社会土壤中扎住了根。就这一点而言,已可说是社会奇观。要知道,宋代普遍的社会现象已是“田宅无定主”[21](P162) ,其土地所有权转移之频繁,时人甚至用“古田千年八百主,如今一年一换家”[ ](P494)之类的语言来加以形容。范氏义庄的发展,不但表现在制度的完善、地位的提高、声望的扩大等方面,而且其田产的规模,也在不断增加。初创时为1000亩左右,至嘉熙四年(1240年)提领浙西和籴所与免科籴时,其规模为吴县897亩、长洲县2271亩3角,合计3168亩3角。 



二、义庄对范氏家族的作用 



义庄的创立作为范氏家族发展史上划时代的一座里程碑,对宋代范氏家族的发展无疑起过多方面的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义庄赡养、团聚了大批家族成员。苏州的范氏族人,均为范隋后裔,至北宋中期已经过四五代人的繁衍。人口已具有一定数量规模,贫富分化也已非常严重。范仲淹虽出身于仕宦支系,但由于家世衰替,甚至“欲还范姓,而族人有难之者”,而不得不声称“止欲归本姓,他无所觊”[6](863) 。义庄初建时登记在册的族人数量为90口。当时的千亩义田“岁入粳稻八百斛。以其所入,给其所聚,霈然有余而无穷”[23](P1169) 。此后,范氏家族人口不断增多,义田虽经过一些波折,但规模也在扩大,且逐渐稳定下来。至南宋时期,3000余亩的义田已赡养了数百口范氏族人。在范良器兄弟使义庄“岿然复兴”之时,养活族人约四百五十口,与初创时相比,已是“五倍之矣”[24](P1173) 。 

在义庄的庇护下,的确有大批贫穷的范氏族人避免了流离失所、迁徙他乡的命运,因为有着稳定的生活来源,自然就可以安土而居。同时,由于义田对“仕而家居”者同样予以支助,所以又对许多仕宦者回归故乡产生了吸引力,从而团聚了更多的家族中的精英成员。而两宋时期仕宦不归故乡是较为普遍的情况。就范仲淹一系来说,出于仕宦的需要,子孙曾落户于京师附近的许昌,尽管仍与苏州的范氏族人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受到两宋之际的战乱冲击之后,不得不南迁。但与其他世家大族南迁后星散各地有所不同,南迁的范氏族人受义庄团聚力的吸引,基本上均落籍于苏州地区。南宋家铉翁以十分羡慕的口气说:“(范仲淹)立义庄,聚族而居之,至今二百余年,范氏裔孙列居文正坊中。”[25](P293) 可见,义庄对范氏家族成员具有稳定而长久的团聚作用。 

其次,义庄为族人的教育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范仲淹是以科举起家的士大夫,他在为政过程中十分注重教育,所至各地,兴学倡教,不遗余力。义庄创置的动机,就包含有他教育族人的思想在内。虽然在其初创时手定的规矩中尚无有关教育的条目,但在范纯仁首次续定的三条规矩中,便已有了详细的有关义学教师选拔和待遇的规定: 



诸位子弟内选曾得解或预贡有士行者二人充诸位教授,月给糙米五石(若遇米价每石及一贯以上即每石即支钱一贯文),虽不曾得解预贡,而文行为众所知者,亦听选,仍诸位共议(本位无子弟入

 [4]  学者不得与议)。若生徒不及六人,止给三石,及八人给四石,及十人全给(诸房量助出钱以助束修者听)。 



牟巘在《义学记》一文中说:“范文正公尝建义宅,置义田、义庄,以收其宗族,又设义学以教,教养咸备,意最近古。”[11](P1188) 必定是有一定根据的。在家族内部,有教师,又有学校,自然使家族成员受教育有了方便条件。更重要的是,稳定的经济来源,足以使族众衣食无忧,这就为他们安心读书提供了基本保障,更何况家族内的教育又是全部免费的。 

再次,义庄对范氏家族成员的仕宦具有一定的作用。范氏家族成员在教育中的有利条件,即已为他们从事科举考试奠定了基础。同时,范氏义庄还为实际赴考的子弟提供经费资助和奖励,鼓励子弟赴考。熙宁六年(1073年)的续定规矩中这样一条: 



诸位子弟得大比试者,每人支钱一十贯文(七十七陌下皆准此),再贡者减半,并须实赴大比试乃给。即已给而无故不试者追纳。

嘉定三年(1210年)的续定规矩,又根据实际情况做了如下调整:



旧规诸房子弟得贡大比者,义庄支裹足钱十千金。物价翔贵,难拘此数。如有子弟得解赴省,义庄支官会一百千,其钱于诸房月米内依时值均克。其免举人及补入大学者支官会五十千,度使诸房子弟知读书之美有以激劝。



更重要的是,义庄为家族提供了稳定的经济基础,家族成员在日益加剧的社会竞争中有了一个避风港。这就使家族的发展不至于骤起骤落,即使有波折,也不会使家族整体上衰败到一蹶不振的程度,而是总有重新兴起的条件和机会。在历史的短时段内,这种作用可能不甚明显,处于一种潜在的状态中。但在长时段内,潜在的作用就会得到充分的体现。透过范氏家族在宋代的发展历史,时人即已看出了这种作用。南宋刘宰甚至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何近时名门,鲜克永世;而范公之后,独余二百年,绵十余世而泽不斩也?”[10](P580) 

不过,就两宋时期而言,义庄对范氏家族世家大族地位的维持作用,毕竟是次要的,不能估计过高。北宋时期的范仲淹支系,对义庄的贡献是主要方面。由于定居于中原地区的许昌,成员从义庄中得到的实际助益并不多。这一时期范仲淹支系仕宦的昌盛,主要得利于其他各种因素,如荫补、婚姻关系、社交关系以及范仲淹声望的影响等。经济上由于有两代高官仕宦所得的丰厚俸赐为主要来源,再加上范氏俭朴家风的作用,至北宋末期尚没有衰败的迹象。南宋时期义庄的作用的确较为明显,但范氏世家大族地位的维持仍是多种因素促成的。

应当加以注意的是,在宗族内部,义庄使范仲淹直系后裔基本上确立了族长的地位。元朝初年的范士贵,曾“充平江路学职,兼管本族义庄、义学勾当”,据云“系先贤范文正公嫡孙”[26](P1089) 。方回在其诗注中提到的范氏族长范邦瑞[27](P994) ,亦被称为范仲淹之八世孙。这说明,从增广义庄的范纯仁,到恢复义庄的范良器、之柔兄弟,再到异代鼎革后的范士贵、范邦瑞,范氏家族的领导人基本上是产生于范仲淹直系后裔之中的。由于在管理规矩中逐渐增加了各种对族人的惩戒内容,这些内容不但与族人的经济利益相联系,而且重要处罚还要“诸房具申文正位”[17](P1167) 。因此,义庄又为范仲淹直系后裔中的领导层实施家法族规提供了基础。明人方苞曾说:“范氏之家法,宗子正位于庙,则祖父行俯首而听命。过愆辩讼,皆于家庙治之。故范氏之子孙,越数百年,无受罚于公庭者。盖以文正置义田,贫者皆赖以养,故教法可得而行也。”[28] 可见,义庄在教养、团聚族人的同时,也束缚、控制住了族人。



三、结语



两宋时期社会经济关系的变迁,使官僚家族长期维持已有的社会地位变得越来越困难。虽然依靠荫补、科举竞争、婚姻关系等手段,使大官僚家族的社会地位一般可以维持两三代人的时间,但由于没有稳定的经济基础,其衰败也是较为迅速的。义庄的创置,为家族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经济保障,对家族地位的维持起着潜在的和持久的作用。

范仲淹家族以科举而兴,又靠荫补、婚姻关系等手段使家族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创置和经营义庄使这一家族在两宋时期没有彻底衰败,维持了较为长久的世家大族地位,成为宋代世家大族学习的楷模。

参考文献:

1. 陈荣照.《.范仲淹研究》,三联书店香港分店1987年版,第186-212页。
7. 范仲淹:《范文正公文集》卷一五《太子中舍致仕范府君墓志铭》。《范仲淹全集》,第371页。
8.《范仲淹全集》附录六钱公辅《义田记》范直方附记,第1170页。
9.《范仲淹全集》附录六《清宪公续定规矩》,第1164页。
10. 刘宰.漫塘集:卷21,希墟张氏义庄记[M].四库全书本,第579页。
11.《范仲淹全集》附录六《清宪公续定规矩》,第1168页。
12.《范仲淹全集》附录七牟巘《义学记》,第1188页。
13. 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卷七之二《参政范文正公》,四部丛刊本。
14.《宋史》卷三一四《范仲淹传》,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0276页。
15.《宋史》卷三一四《范纯仁传》,第10293页。
16.《范仲淹全集》附录七楼钥《范氏复义宅记》,第1172页。
17.《范仲淹全集》附录六《续定义庄规矩》,第1160页。
18.《范仲淹全集》附录六《清宪公续定义庄规矩》,第1165页。
19.《范仲淹全集》附录七楼钥《范氏复义宅记》,第1171页。
20.《范仲淹全集》附录七楼钥《范氏复义宅记》,第1171页。
21.《范仲淹全集》附录六《清宪公续定义庄规矩》,第1165页。
22.《范仲淹全集》附录七楼钥《范氏复义宅记》,第1171页。
23.《范仲淹全集》附录四《与免科籴提领浙西和籴所帖》,第1086~1087页。
24.《范仲淹全集》附录四《建置祠堂平江府照会尚书省劄》,第1087~1088页。
25.《宋史》卷四三七《儒林七·刘清之传》,第12957页。
26. 袁采:《袁氏世范》卷下《富家置产当存仁心》,天津古籍出版社点校本,第162页。
26. 罗椅:《涧谷遗集》卷二《田蛙歌》,续修四库全书本,第494页。
27.《范仲淹全集》附录二楼钥《范文正公年谱》,第863页。
28.《范仲淹全集》附录六钱公辅《义田记》,第1169页。
29.《范仲淹全集》附录六孙应时《范氏义庄题名》,第1173页。
30. 家铉翁:《则堂集》卷二《李氏敬聚堂记》,四库全书本,第293页。
31.《范仲淹全集》附录七牟巘《义学记》,第1188页。
32. 刘宰:《漫塘集》卷二一《希墟张氏义庄记》,四库全书本,第580页。
33.《范仲淹全集》附录四《历代制敕公文·蠲免科役江浙行中书省文据》,第1089页。
34.《范仲淹全集》附录三《范仲淹著作历代序跋·跋文正公手书伯夷颂墨迹》,第994页。
35.《范仲淹全集》附录六《历代义庄义田记·清宪公续定规矩》,第1167页。
36. 方苞:《方望溪先生文集》卷一四《仁和汤氏义田记》,四部丛刊本





范氏义庄与宋代范氏家族的发展
Fan’s Free Estate and Development of the Fan Family in the Sung Dynasty


内容提要:
范仲淹创建的义庄,作为一种前无古人的新举措,不但在家族发展史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而且与宋代范氏家族的发展具有密切关系。范氏家族以科举而兴,又靠荫补、婚姻关系等手段使家族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创置和经营义庄使这一家族在两宋时期没有彻底衰败,维持了较为长久的世家大族地位。本文分析了义庄的创建、发展及其在范氏家族发展过程中的作用。通过对这个典型个案的剖析,说明了宋代社会条件下的经济手段对世家大族维持社会地位的重要性。

Abstract:
As a kind of unprecedented new act, the Free estate created by Fan zhongyan was not only important and profound in the developing of the family history, but also germane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an family in the Sung dynasty.The Fan family rose by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

[4]   and developed by hereditary official positions and marital relationship etc. Creating and operating Free estate made this family have no thorough decline in the Sung.It maintained the position of aristocratic family in a long-last time.This paper analyzes Free estate’s creation, development and its function dur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Fan family.This typical case explains the economic means that maintains the importance of the social status to aristocratic families in Sung social condition.

关键词:范仲淹 义庄 范氏家族
Key words: Fan zhongyan Free estate the Fan family

 [2] [3]  刻石于天平山白云寺范仲淹祠堂之侧,“子子孙孙遵承勿替”[16](P1160) 。 

在两宋之际的宋金战争中,范氏义庄受到了战乱的冲击。政局稳定以后,义庄已经是“虽田亩仅存,而庄宅焚毁,寄廪坟寺,迁寓民舍,蠹弊百出,尽失初意”[17](P1165) 。战乱不仅破坏了义庄的一些基础设施,而且也使义庄规矩受到了冲击,制度不能得到较好地执行,从而使义庄日益向着崩溃的方向发展。楼钥《范氏复义宅记》对这一情况做了如下叙述: 



中更兵毁,族党星散。故基榛芜,编民豪据为居宇,为场圃。僦直无几,甚失遗意。粟无所储,寓于天平山坟寺,倍有往来给散之劳。寻复圮废,改置城中,反寄他舍,病此久矣。[15](P1171)  



看来范氏义庄的庄宅不仅受到破坏,而且为他人所占,仅能收取微乎其微的一点租金。尽管田亩尚存,但已失去了各种配套设施,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针对这种情况,范氏子孙尤其是文正位有官职的子孙,力图加以重建。官至奉议郎的范公武,“念此有年,赍志而殁”。其子范良器、范之柔兄弟“慨然自任,思图其新”。庆元二年(1196年),他们正式开始了义庄的恢复重建工作。他们所做的第一步,首先是“历告居民,尽除僦直,约期而遣之”。但这一步并不容易,因为有许多“不服者”不愿迁出,范氏兄弟不得不“诉于郡、于监司,以至上达台省”。由于提刑何异、太守郑若容“咸义此举,力为主张”,才使得范氏能够悉得故地。范良器兄弟所做的第二步,就是“首捐私帑,缭以垣墙;创建一堂,仍扁‘岁寒’,以祠文正;结屋十楹,以处贫族;就立新仓,寖复旧观”[15](P1171) 。这样一来,义庄的硬件建设便得以重新恢复。接下来便是制度建设问题,所以范良器兄弟所做的第三步,便是“参定约束,加备于前”[17](1165) ,范良器还“亲掌出纳一年,以为后式”[15](1171) 。他们还“经本州镂给板牍,揭示义宅”。尽管如此,时任左司谏的范之柔还不放心,又学范纯仁的做法,上奏朝廷,要求“特颂睿旨札下平江府”,保证新规旧约的执行。这一要求也得到了朝廷的批准。 

庆元二年(1196年)以来范良器、范之柔兄弟对义庄的重建,在范氏义庄发展史上意义重大。它表明义庄经受住了社会动荡的考验,也表明范氏家族的核心势力仍出自范仲淹一系(即文正位,范良器兄弟为范纯佑后代)。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南宋时期范氏义庄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的不断提高。除了范之柔上奏获准,义庄规矩的执行重新获得政治保障以外,南宋朝野人士还对范氏义庄给予了各种各样的特殊关照。其中最主要的表现,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官府对义庄赋役的与免。在嘉定三年(1210年)范之柔主持的《续定规矩》中,曾提到“义庄及白云功德寺差役并应干非泛科敷并蒙官司蠲免”问题。嘉熙四年(1240年),提领浙西和籴所认为“范文正公义庄乃风化之所关”,理应“与免科籴”,因此免除吴县、长洲县范氏义庄劝米共计九百七十三石六斗二升。[18](PP1086-1087) 可见,义庄在经济上享有赋役与免的特权,逐渐成为宋朝政府统治下的经济特区。 

二是地方官对范氏的优崇。南宋时期,范仲淹作为家乡的先贤,成为地方官员进行社会教化的楷模。因此,历任地方官无不对范氏家族和范氏义庄另眼相觑,多加优崇。咸淳十年(1274年),平江府知府潜说友有感于本府未有范文正公专祠,乃“事关风化”的要事,因此不顾财力“窘乏”,于范氏义庄之东建筑范仲淹祠堂。在建成了“为屋六十楹”的大祠堂之后,又“拨没官田土,拘收租米,充春秋二祀之费”。在范氏义庄附近建立的官方范仲淹祠堂,对提高范氏家族和范氏义庄的政治地位,无疑是有极大帮助的。祠堂“春秋二祀,太守率其属亲莅”[19](pp1087-1088) ,可见,祠堂祭祀的仪式、规格,是很不一般的。 

三是名人的宣传。由于范氏义庄的收族作用明显,逐渐受到了理学家们重视。许多知名人士纷纷撰文,对义庄加以宣传和褒奖。如刘清之“尝序范仲淹《义庄规矩》,劝大家族众者随力行之”[20](p12957) 。流传至今的此类文章,北宋时仅有钱公辅《义田记》一文,南宋时则有楼钥《范氏复义宅记》、孙应时《范氏义庄题名》、刘榘《范氏义庄申严规式记》等文。此类文章的逐渐增多,无疑促进了范氏义庄知名度的不断扩大,许多宗族纷纷效法范仲淹的做法,创建义庄,并借鉴范氏义庄的管理经验。范氏义庄逐渐成为宗族义庄建设的楷模。 

通过南宋朝野人士对义庄的各种特殊关照,范氏义庄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得以不断提高。这既是义庄发展的表现,又反过来对义庄的稳定发展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 

范氏义庄在两宋200余年的发展,尽管曲曲折折,并非一帆风顺,但毕竟逐渐稳定下来,在宋代的社会土壤中扎住了根。就这一点而言,已可说是社会奇观。要知道,宋代普遍的社会现象已是“田宅无定主”[21](P162) ,其土地所有权转移之频繁,时人甚至用“古田千年八百主,如今一年一换家”[ ](P494)之类的语言来加以形容。范氏义庄的发展,不但表现在制度的完善、地位的提高、声望的扩大等方面,而且其田产的规模,也在不断增加。初创时为1000亩左右,至嘉熙四年(1240年)提领浙西和籴所与免科籴时,其规模为吴县897亩、长洲县2271亩3角,合计3168亩3角。 



二、义庄对范氏家族的作用 



义庄的创立作为范氏家族发展史上划时代的一座里程碑,对宋代范氏家族的发展无疑起过多方面的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义庄赡养、团聚了大批家族成员。苏州的范氏族人,均为范隋后裔,至北宋中期已经过四五代人的繁衍。人口已具有一定数量规模,贫富分化也已非常严重。范仲淹虽出身于仕宦支系,但由于家世衰替,甚至“欲还范姓,而族人有难之者”,而不得不声称“止欲归本姓,他无所觊”[6](863) 。义庄初建时登记在册的族人数量为90口。当时的千亩义田“岁入粳稻八百斛。以其所入,给其所聚,霈然有余而无穷”[23](P1169) 。此后,范氏家族人口不断增多,义田虽经过一些波折,但规模也在扩大,且逐渐稳定下来。至南宋时期,3000余亩的义田已赡养了数百口范氏族人。在范良器兄弟使义庄“岿然复兴”之时,养活族人约四百五十口,与初创时相比,已是“五倍之矣”[24](P1173) 。 

在义庄的庇护下,的确有大批贫穷的范氏族人避免了流离失所、迁徙他乡的命运,因为有着稳定的生活来源,自然就可以安土而居。同时,由于义田对“仕而家居”者同样予以支助,所以又对许多仕宦者回归故乡产生了吸引力,从而团聚了更多的家族中的精英成员。而两宋时期仕宦不归故乡是较为普遍的情况。就范仲淹一系来说,出于仕宦的需要,子孙曾落户于京师附近的许昌,尽管仍与苏州的范氏族人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受到两宋之际的战乱冲击之后,不得不南迁。但与其他世家大族南迁后星散各地有所不同,南迁的范氏族人受义庄团聚力的吸引,基本上均落籍于苏州地区。南宋家铉翁以十分羡慕的口气说:“(范仲淹)立义庄,聚族而居之,至今二百余年,范氏裔孙列居文正坊中。”[25](P293) 可见,义庄对范氏家族成员具有稳定而长久的团聚作用。 

其次,义庄为族人的教育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范仲淹是以科举起家的士大夫,他在为政过程中十分注重教育,所至各地,兴学倡教,不遗余力。义庄创置的动机,就包含有他教育族人的思想在内。虽然在其初创时手定的规矩中尚无有关教育的条目,但在范纯仁首次续定的三条规矩中,便已有了详细的有关义学教师选拔和待遇的规定: 



诸位子弟内选曾得解或预贡有士行者二人充诸位教授,月给糙米五石(若遇米价每石及一贯以上即每石即支钱一贯文),虽不曾得解预贡,而文行为众所知者,亦听选,仍诸位共议(本位无子弟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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